遗产放弃怎样公证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14-12-05 11:29) 点击:902 |
遗产放弃是指在继承开始后,遗产分割以前, 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。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,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。 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,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,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。 放弃遗产声明书范本 本人姓名(xxx),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.本人经过慎重考虑,决定自愿放弃父亲(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)的遗产继承权。特此声明。 声明人:xxx 200xx年 月 日。 放弃继承权,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,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“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,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,决定是否承认。遗产处理后,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,不予承认。” 因此,虽然公证不是必需程序,但为了防止反悔所带来的被动情况,建议公证为妥。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只要到当地的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就可以了,申请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公证书,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: ①申请人的户口本, 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(一般须复印两份); ②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; ③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(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);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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